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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濮阳市委党校高校教师(实验人员)系列职称申报推荐工作方案
作者: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23-11-10 16:40:10
为做好我校教师(实验人员)系列职称申报推荐工作,根据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关于职称评审工作文件精神,及《主系列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晋升推荐办法》(濮校字〔2022〕7号),按照“公开、展示、考核、评议、监督”相结合的推荐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建设一支政治强、信念坚、业务精、作风正的高素质党校人才队伍为核心,以量化考核为手段,充分发挥职称评审工作的激励导向作用,确保我校职称申报推荐工作的客观公正,为党校高质量发展提供智力支撑和人才支持。

二、申报推荐原则

(一)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的原则。

(三)坚持民主评议、集体审定的原则。

(四)坚持“严格评价标准、规范推荐程序、结合岗位数量、保证综评质量”的推荐原则。

三、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职称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职称考核推荐工作。组长由分管人事工作的校领导担任,成员由人事科、纪检监察室、教务科、科研科负责人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科,人事科科长兼任办公室主任,人事科相关工作人员为办公室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资格审查组、量化考核组、监督工作组。

(一)资格审查组

资格审查组组长由人事科科长担任,成员由人事科相关工作人员组成。

主要职责:根据省、市职称评审文件规定,按照高等学校教师(实验人员)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对申报人的学历、专业技术工作年限、任现职工作年限等申报资格进行审查,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二)量化考核组

量化考核组组长由教务科、科研科科长担任,成员由教务科、科研科相关工作人员组成。

主要职责:根据申报条件及标准和教学、科研运行管理办法对申报人教学、科研工作量进行量化考核。

(三)监督工作组

监督工作组组长由纪检监察室主任担任,成员由纪检监察室相关工作人员组成。

主要职责:监督申报推荐全过程,对工作人员提出纪律要求并监督;对申报人的廉洁表现、有无违纪情况进行认定。

四、申报推荐条件

申报高校教师(实验人员)系列人员必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申报人须符合高等学校教师(实验人员)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及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关于高等学校教师(实验人员)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审规定条件要求。

2.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1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办〔2021〕87号)规定,申报副高级职称,硕士学位取得中级职称并聘任中级岗位(评聘分开系列为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由4年以上调整为5年以上。

五、评审方式

我校高校教师(实验人员)系列中、高级职称申报推荐由单位组织,评审委托有评审资质的评审委员会进行统一评审,并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六、推荐程序

(一)发布通知

以科室为单位召开专业技术人员会议,传达省、市职称工作会议精神,学习高等学校教师(实验人员)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及相关职称评审文件,让专业技术人员熟悉、了解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定条件和政策,按照《主系列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晋升推荐办法》(濮校字〔2022〕7号)及职称评审相关要求完成职称申报推荐工作。

(二)个人申请

申报人对照评审推荐条件及标准,向学校提出职称申报申请。各科室在个人申请的基础上,对申报人的申报资格进行审查,科室负责人签字并加盖科室公章,经分管科室校领导同意后报职称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聘任年限的计算截止到当年12月底。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组依据申报条件及标准对申报人的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年度考核结果、学历、任职年限进行审查认定;量化考核组依据申报条件及标准对申报人年均教学课时、教学质量考评情况、科研成果条件进行审查认定。

(四)材料报送

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将申报推荐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次性报送职称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逾期不再接收补报材料。

参评业绩材料取得时间截止到单位职称申报推荐诚信承诺书签署时间。

(五)业绩公示

按照职称评审文件要求,对申报人员的业绩等情况予以公示。

(六)量化考核

量化考核组根据申报条件及标准和教学、科研运行管理办法,完成对申报中、高级职称人员的学历、学位,任职年限,工作年限,教学工作量,科研工作量等指标的量化考核。

(七)民主推荐

职称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申报人员量化项目综合排序,组织校教研指导委员会成员,根据参评人员述职情况和综合排序情况,对申报人员进行评审,并按推荐指标人数进行民主推荐,职称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申报人员综合评议得分进行排序。

(八)党委研究

职称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申报人员综合评议得分,提出推荐建议人选,报校党委研究,校党委按照评审推荐指标1:1的比例确定推荐人选。

(九)材料展示

对推荐人选的各类证书、证件和论文、论著等材料进行公开展示,接受群众监督。展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未经展示的材料一律不予上报。

(十)委托评审

将研究确定的推荐人选委托有资质的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

(十一)评审结果公示

委托评审通过人员,依据相关的文件精神,评审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十二)学校聘任

经公示无异议的评审通过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下发任职通知文件,颁发聘任证书,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

七、本方案由职称推荐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中共濮阳市委党校

2023年5月30日



责任编辑:党校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