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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濮阳市委党校2号学员楼服务项目招标
作者: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22-03-29 15:28:09
招标公告
   
  
  中共濮阳市委党校对2号学员楼服务项目进行招标,欢迎有资质的单位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中共濮阳市委党校2号学员楼服务项目
  
  二、项目地点:中共濮阳市委党校院内
  
  三、项目基本情况  
  
   一栋建筑单体,建筑面积9950平方米,内含大床房192个、套间2个,容纳194人(一层7、二层21、三层——八层24、九层22),另有会议室2间(分别容纳50人、18人)。已运营1.5年。
  
  四、服务范围 
  
   1.完成市委党校安排的2号学员楼住宿接待服务工作,妥善处理住宿学员投诉及意外事件,确保学员满意。
  
   2.党校2号学员楼的美化、卫生保洁服务和管理工作。
  
   3.2号学员楼公共场所的保洁服务管理及垃圾处理工作。
  
   4.2号学员楼的节能减排工作。
  
   5.做好2号学员楼防火、防盗及安全秩序维护工作。
  
   6.市委党校委托的其它工作。
  
  五、服务标准
  
  (一)学员楼美化工作
  
  1.做到三季有花,四季常青,并承担市委党校大型活动及重大节日的花卉摆放工作。
  
  2.按不同季节对室内的花卉苗木进行管理养护。
  
  (二)环境卫生工作
  
  1.环境应整洁,清扫要及时。做到无杂物、废纸、烟头、果皮、痰迹、积水等。
  
  2.排水设施应通畅,无污水外溢,排水口处无淤泥和杂物。卫生间应保持干净整洁,无异味、无蚊蝇、无粪便、无污水外溢。
  
  3.垃圾筒应保持无蛆、无蝇,四壁清洁,地面和周围无堆放垃圾。
  
  4.垃圾应日产日清,无暴露垃圾、卫生死角。垃圾箱及果皮箱应完好清洁,周围地面无杂物污渍。
  
  5.建筑物内外无乱写、乱划、乱粘贴,无残标。公共设施、牌匾、门窗应定期擦拭,保持清洁。
  
  6.地面卫生应在每日早7:30以前清扫完毕,公共场所应定期清扫,保持清洁。
  
  7.根据要求及时开关照明灯、电子屏,强化节约意识。
  
  (三)公共场所维护工作
  
  1.各楼道地面清洁,门窗、玻璃、纱窗、小五金齐全完好,墙裙、楼道灯的照明完好率及满意率应在98%以上。电梯间应干净、整洁、明亮,确保安全。
  
  2.要保证学员楼正常供水、供电、供暖工作,设备完好率应在98%以上。
  
  3.要制定应急处置方案,确保服务安全、到位。
  
  4.节能措施得力,杜绝长明灯、长流水和跑、冒、滴、漏现象。
  
  5.按规定做好饮用水箱的卫生防疫和日常管理工作,定期进行检查、检测,做好检测记录,确保饮用水安全。
  
  6.对公寓内各种设施应及时检修,杜绝事故发生。
  
  (四)客房服务标准
  
  严格按照星级酒店客房卫生服务标准,床上用品做到一客一换,常住房七天一换。做到“七无”、“六洁”、“两消毒”、“一干净”。
  
  1.七无:无六害、无积尘、无积水、无杂物、无异味、无污渍、无卫生死角。
  
  2.六洁:室内外环境清洁,床上用品清洁,家具设备清洁,卫生间清洁,工作间、储物室清洁,服务员工作服清洁。
  
  3.两消毒:茶具饮具消毒、卫生洁具消毒。
  
  4.一干净:服务员个人卫生干净。
  
  5.客房卫生每天全面清洁一次。
  
  6.环境卫生:包括客厅、走廊前后楼梯、电梯、公共卫生间、工作间、储物室等,实行勤扫、勤扶、勤洗、勤拖、勤吸尘,随脏随清洁。
  
  7.床上用品做到一客一换,学员退房更换被套、枕套、床单等,随脏随换。
  
  8.茶具、饮具在客房的每天撤换,在公共区域的每客一换,撤换出来的茶具饮具要实行“一冲、二擦、三洗、四消毒、五保管”。    
  
  9.个人卫生做到“三勤”,勤洗澡、理发、洗手,勤剪指甲,勤换衣服。
  
  10.定期喷药物灭害,发现“六害”及时处理。
  
  (五)秩序维护管理工作
  
  1.未经市委党校安排,投标人不得接待任何人员入住学员楼。
  
  2.学员楼内应24小时有投标人员工值班,不得空岗、脱岗,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3.投标人应对学员楼内住宿的学员人身安全负责;对学员楼内的贵重家具、家电及各类物品的安全负责。
  
  4.投标人员工要按照有关要求着装上岗,按照秩序维护工作规范进行工作。
  
  六、其它要求  
  
  1.严格遵守市委党校各项管理规定,接受市委党校监督。每月考核总评分达到90分以上(含90分)为合格、低于90分为不合格。90分及以上(含90分),全额发放当月劳务费;80-89分,扣除当月劳务费10%;低于80分,扣除当月劳务费20%。连续两个月考核低于70分,自动解除合同。
  
  2.按合同内容保质保量完成学员楼的管理与服务工作,严格执行公寓标准化管理及服务,并实行全天候24小时服务。
  
  3.按照行业规范要求制定详细的员工行为规范守则。为提供劳务的员工办理健康证,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负责从业人员业务培训和健康安全管理。如从业人员在合同期内校内、校外所发生的一切有关人身健康、安全事故等,投标人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市委党校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4.对市委党校移交的物品负有使用和保管的责任,如有损坏应照价赔偿。学员楼内的公共设施及办公设备等,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其功能,如确需改变应经市委党校同意后方可实施。
  
  5.定期向市委党校通报工作完成情况,对市委党校提出的合理化整改意见坚决执行。未经市委党校书面同意,不得将本服务管理内容和责任转让给任何第三方。
  
  6.投标人是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负责学员楼的生产安全、消防安全工作,如果发生生产安全、消防安全问题和次生问题,投标人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市委党校概不承担任何责任。应根据党校的特点,建立应急预案制度,一旦发生突发事件,须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让突发事件处理变得科学、有序、及时、高效,确保万无一失。
  
  7.投标人应建立并保存详细的学员管理档案资料,并对资料负有保密责任,如果出现资料外泄,市委党校追究投标人和具体责任人的责任。
  
  8.如合同到期终止或因故解除本合同,应于三日内无条件移交依据合同约定占用的市委党校资产。
  
  七、投标人资格及特殊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住宿服务或住宿管理等相应的经营范围)。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如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的财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4.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以来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2019、2020、2021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6.提供管理、服务单个宾馆(公寓楼)客房150间以上、服务费用60万元以上或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的《合同》扫描件,该《合同》中双方签章必须清晰。
  
  7.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供应商须提供在相关网页查询结果,如有违规记录将取消投标资格(复印件加盖公章,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服务期限:2022年4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 
  
   九、服务限价:劳务费每年限价454776元人民币,其中含员工工资、保险费、服装费和保洁洗刷等低值耗品,按季度结算。因疫情造成整月不能举办各类培训班,月服务费用在原基础上降低10%。
  
  十、招标方式及中标价:在党校纪检监察室监督下,评标小组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满足以上资格要求等前提条件下,根据投标方提供的报价,按照低价中标的原则确定中标单位。报价超过维保限价为废标。因疫情防控要求,招标采取电子招标的形式进行,标书在规定时间内发送至电子邮箱。
  
  十一、标书发送截止时间:2022年4月1日12:00。 
  
   十二、开标及评标时间:2022年4月1日15:00。  
  
  十三、联系电话及联系人:崔振华 17803938883
  
  十四、电子邮箱:pyswdxhqk@163.com
  
  十五、联系地址:濮阳市金堤路与高阳大街交汇处     
2022年3月29日


责任编辑:党校编辑